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您在看房的过程中,看中房子后并与房东协商好房屋价格,此时就需要交定金。一般是先交定金再签买卖合同。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如果稍有不慎当事人双方也容易产生纠纷,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方违约的话,卖方可以没收定金。卖方违约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对于违约行为没有争议的话还比较容易解决,但正因为定金罚则,很容易造成双方互相扯皮,出现纠纷。
  
  (二)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买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卖方又需要用买方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方应当返还定金,而不是双倍赔偿。
  
  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卖方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卖方违约。
  
  (三)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卖方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方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二、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主要有:
  
  (一)房屋权属存有争议;
  
  (二)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三)房屋为特殊房产,例如共有房屋,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等;
  
  (四)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造成新的住房困难;
  
  (五)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六)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
  
  三、二手房定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定金不能写成订金、预付款或者保证金等。这几个词的差别在于,只有定金买方才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
  
  2、定金数额要恰当。法律对定金数额只规定了一个上限,即不超过总销售额的20%。我个人认为,定金也不宜过低,太低了约束不了卖方。
  
  3、定金的接受方应是产权人,而不是房产中介。实践中,很多买房人愿意把定金交给中介,让中介转交给卖方,其实这样做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产权人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定金的惩罚和保证作用也只是针对产权人,而不能约束中介。如果中介拿到定金转交房主时,房主不卖没收定金,你只能跟中介要定金原数,不能主张双倍。反过来说,如果你交完订金反悔不买了,定金就不退了。可见,把定金交给中介的坏处是卖方可以不卖,而买方却不能不买。
  
  4、应当书面说明交易房屋的全部状况。笔者曾经接待过一个吃了亏的买房人,他看中的房子还没办下房本,经多方打听开发商的确正在办理之中,中介和房主都说再有15天房本绝对能下来。于是他就交了5万定金,定金合同里说在15天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不买无权返还定金,卖方不卖双倍返还定金。15天后房本没办下来,由于没房本的房屋国家不允许买卖,买方因此不同意签合同交首付款,认为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卖方一分不给,就打起了官司。令买方怎么也想不通的是,一审、二审都判他输了。法院认为是买方违约,因为合同里并没有要求卖方15天办下房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定金合同不能越简单越好,房屋的产权状况(包括产权人,所有权证,共有权人,面积,位置等)、交易价格(是否包含装修款,交易税费谁来支付,交易是否满五年,中介费用的负担,付款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等)均应当注明。
  
  5、较好要求卖方收受定金的同时,留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这样做目的是防止卖方一房二卖,将房产证原件交由买方或中介方保管,卖方如果申请补办还需几个月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您有需要购买二手房,在买卖房屋前,一般是要订立定金合同的。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二手房定金合同产生过很多纠纷。例如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又例如付了定金以后,买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


·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离婚是您熟悉的话题,现如今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很多,其中最大的是房产的纠纷,离婚要把房产的归属权问题解决好,不然很难离婚。房产也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对于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您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房,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回去后细想觉得不安逸于是又想退房。但在之前的约定中对违约金作出了约定,此时购房者想退房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吗 对...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一份报告书。所以,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的问题。 关于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在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


·租房协议书怎么写,有什么要求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为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订租房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到租房协议书怎么写?它的撰写有什么要求和规范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租房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租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


·一、银行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
      一、银行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


·离婚离婚房产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时,夫妻往往会因为房产的分割而产生争议,最终闹上法庭。夫妻离婚时,现金等财产的分割往往较为简单,但房产的分割由于涉及到是否还有贷款未还清,是否在婚前购买等问题而较为复杂。那离婚离婚房产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其实也就是获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但此时需要按照规定了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行,也就是说所有人可以对商品房永久的进行使用。但现实中由于商品房所占的土地还是属于国家,因此从土地方面来看,其实也就有了一定的使用期限。那一般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是多久呢?...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是又自己掏钱进行了装修,其实这样是很容易引发房屋租赁装修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那么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什么原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修投入损失的处理是房地产审判工作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