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在大的家族性企业里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在大的家族性企业里面,公司的董事长一般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去的,但是由于各种的原因代继承人有可以先死于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办?代继承人都死亡的话,一般情况都是由其它兄弟姐妹或其它比较亲的家属来继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第三,主体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位继承死亡了是可以有资格的亲人来继承的,但还是要满足各个的条件才能继位,因此,代位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办?对于现在的继承人来说一定要结合所有的因素来选取继承人,所以,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按部就班的,可能也有意外的那一天。
  
  
  
  


·追讨加班费没证据,能要求公司提供吗
      追讨加班费没证据,能要求公司提供吗 劳动者追讨加班费,问题较为严重的,通常要走劳动仲裁,或是去法院起诉解决。不过,在去仲裁、去起诉之前首先就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掌握证据,那么现在就只能想到要求公司提供。 在法律上,因公司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公司发的适用范围其实就是指公司法的管辖范围,在那些范围对哪些主题能够适用公司法,就跟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只是在那几个方面,属人属地以及保护主义等方面是一个道理,那么到底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呢,我们已经为您列举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公司...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是完全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性质体。因此其实在生活当中,公司法人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法人转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法人变更。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寻找其他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但是必须要到我国工商局办理转让变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里面的股东在出资之后会利用一些手段,抽逃出资,将资金用在自己的生活当中。实际上,公司法对抽逃资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相关的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人都想知道以下。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一般是不能报销的,股东个人支出,不能使用公司公款报销。一般单位可以报销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票,列举如下:1、与单位差旅费相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票:餐饮费、住宿费、打车费。2、与单位车辆有关取得的增值税...


·怎么跟证券公司融资,具体有哪些
      怎么跟证券公司融资,具体有哪些方式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资金很多时候是向银行进行贷款的,但是银行贷款有时候是有限制的,这时候证券公司的融资就成为了证券公司主要的金额来源,这也是很多人进行投资的一个重要方式。那么,怎么跟证券公司融资,具体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我们知道每个公司都必须要有法人,在您看来法人就是公司的最大权利人,有很大权利,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公司法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公司法人虽然有好处,但也有风险,关于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人代表风险如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