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致力于“科技强国”,因此,科技型企业日渐增加,但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融资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某些科技研究项目则无法进行,中关村可谓是我国的科技村,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中关村遇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要是解决好了,可是能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
  
  一、中关村这样解决贷款问题
  
  中关村在解决贷款问题上,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科技金融工作的基础,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切入点,建立信用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信用星级级别,实施不同的贷款贴息政策。
  
  2014 年以来,中关村管委会出台了银行信贷创新融资、小额贷款、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等多项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政策,由与中关村合作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合作银行见保即贷。
  
  在实施这些方案时,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一定的利息补贴,企业信用星级越高,贷款利息补贴比例越大。
  
  同时,以此为基础,从三方面保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能按自己需求,顺利贷款。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创新融资
  
  中关村管委会推动银行、保险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
  
  面向对象为贷款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且是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以年利率 6%为基数,按照中关村企业信用星级利息补贴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二)小额贷款
  
  中关村出台《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办法》,采取 “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运作方式,以企业自身信用作为保险标的投保,推动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保险公司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保险。
  
  由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采用以年利率6%为基数,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小额贷款,企业单笔不超过500万元、且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贷款。其中,对单家企业小额贷款业务年度贴息支持不超过30万元,同一笔小额贷款的利息补贴不超过1年。中关村管委会按照中关村企业信用星级利息补贴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三)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企业的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中关村搭建科技担保服务平台,开通以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软件外包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重点的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支持科技企业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获得担保贷款的企业50%的贷款贴息,并按1%的担保费率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还规定,支持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信托计划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发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的企业,给予社会筹资利息、信托或债券管理费和担保费等综合成本20%的费息补贴。
  目的就是实现科技强国的目标,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关村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比如采取贷款,或者其他保障计划,都是为了使各种科技型企业能够没有障碍的发展下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公司的种类有许多的,各大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规模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会有法人的,很多人想要知道分公司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A4)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A4) 4、公章、法人章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6、企业联系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法人...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的名称变更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肯定各位股东都是要参加的,并且具体发生法律效力是依法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变更以后才可以的。一般同一个公司不可能同时要变更公司的股东名称或者法人的,下面我们...


·公司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区别?
      一、公司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区别 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 (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单...


·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判多久?
      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判多久?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的罪行处罚由销售金额来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的特点。(2)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外资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工资的发放是给予劳动者的应有的报酬。公司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要求员工进行加班,这并不是稀奇的事情。加班的同时,公司也要给予加班的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外资企业加班费怎么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一问题。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