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做相关介绍。
  
  
  
  
  一、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___公司:
  
  本人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___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比如: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列举任意一条或多条都行),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即日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资(包括全部加班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致
  
  ___(手写签名)
  
  年月日
  
  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型
  
  《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一到四级伤残就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一,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其二,有相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明确规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残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由此可见,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单方提出。
  
  由上观之,被评定为一至十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能由工伤职工单方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提出;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预告解除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在适用时需满足二个条件:
  
  (1)符合预告期限的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即时解除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者感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要提出离职时,得先弄明白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一般要说清楚两个事情,申请离职理由和相关赔偿。用人单位确定情况属实后应该同意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给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到医院作相关的治疗。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而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员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简单了解吧。 一、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停...


·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最近有很多朋友询问关于工程质保期的规定等问题,想要了解什么是工程质保期,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工程保质期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等等。我们整理了工程质保期的相关法律条例,我国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的内容如下,想要了解朋友快来看看吧。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针对临时工,我国也是指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最新的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


·临时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临时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具体详见以下所述: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日后,若是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另一方也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高薪聘用合同毁约怎么处理?
      高薪聘用合同毁约怎么处理?高薪聘用合同毁约的处理是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许?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许?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允许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在开始日期之后,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算。 《劳动合度同知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工伤鉴定后赔偿结论的项目主要包括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这一词语相信大多人并不陌生。做工伤鉴定为的就是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也是所有在工作中受工伤的人所关注的。提前的了解了工伤鉴定后赔偿结论主要包括哪方面的内容可以提高我们在具体的申请工伤赔偿的效率。下边主要向您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结论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工伤赔偿是员工在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