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二、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1、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离婚的子女应由一方抚养并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自愿轮流抚养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作出约定,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事先约定,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
  
  四、什么是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抚养孩子也许是对于两个人给予孩子最好的安慰,这样孩子也可以经常的见到自己的父母,因些,对于父母就一定要清楚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这样两个人才能根据里面的内容来抚养孩子,如果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是有权力向法院起诉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姻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夫妻一方财产怎么变成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财产怎么变成共同财产?把夫妻一方的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可以进行婚前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


·结婚一年离婚要退彩礼么
      结婚一年离婚要退彩礼么 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子女抚养费只能用在子...


·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国家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没有任何的理由扰乱社会秩序,比如说随意的殴打他人,所导致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一、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抚养一般都是父母承担的义务,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哥哥抚养弟弟等,这些人成为抚养人,那么法定抚养人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抚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对...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前夫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前夫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前夫有义务付给孩子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