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如果生活中又遇到自己的爸爸或者是妈妈离婚了但是抚养自己的一方的另一方不给自己抚养费,那么可以请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还是拒绝的,可以请求法院帮助,申请强制执行等。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死刑,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


·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是夫妻双方有严重矛盾时最好的做法。可是现在有的情况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单方面离婚是要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


·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注意什么,比如说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以及注意的事项。 ...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此时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和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那此时,要是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不然法院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具体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的相关介绍。...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即使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自己亲生的子女也是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也就是说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并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离婚前妻是不能分割前夫的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婚后个人财产的范围...


·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


·一、法院判决离婚不判决财产怎么办?
      一、法院判决离婚不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自诉重婚第三者共同被告人可以进行起诉吗
      自诉重婚第三者共同被告人可以进行起诉吗不可以,当事人只能起诉婚姻中的当事人,不可以起诉第三者。如果男方与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男方涉嫌重婚罪;如果只是出轨导致第三者怀孕,则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在离婚的同时可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责任《中华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