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性别,民族 , 出生年月:年 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2、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3、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
  
  
  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 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5、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6、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非婚生子女男女方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抚养权是父母依法享有的,但是双方如果离婚,或者是没有结婚,同居之后要分手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是要依法进行归属的,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尽到抚养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婚姻纠纷案件是民事审判中常见的案件形式之一。婚姻纠纷无外乎两种:一是双方没有就离婚不离婚达成合意,而是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未达成合意。今天我们来和您讨论一下第一种情况,两人就离不离婚未达成合意的情况。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如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 ...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对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抚养费的诉讼。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有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


·婚姻法对抚养费时限的给付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对抚养费时限的给付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如何理解?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如何理解??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


·一、离婚财产分割作证明人应付什么责任?
      一、离婚财产分割作证明人应付什么责任?任何协议,只要不违法,不是受胁迫,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合法有效的,都具有法律效力,而不取决于是否有见证人。当然双方都认为需要有见证人,则另当别论,但见证人不是签约主体,也不是第三方,因此只需在协议签章处增加见证人即可。见证人只起到证明当时...


·离婚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样的?
      离婚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样的?(一)、离婚起诉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怎么办? 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是对方可能的居住地(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的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待成功立案后,在法院无法通知到对方的情况下,恳请法官采取公告的方式来送达传票,争取通过缺席审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对于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


·关于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判决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一件是结婚,一件是生子,而且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那么孩子的成长就是一个家庭的大事。而当双方父母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解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判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父母的言传身教大于任何老师的教导。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判决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