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要想当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不管是对年龄、身体还是学历,其实都是有一定的要求,只有满足了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才有当兵的资格。但有些人却为部队输送了不合格的兵员。而这一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罪。那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区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非罪的界限这里主要应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征兵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明知,而是由于其业务知识、经验不足,或者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造成认识偏颇而发生的错误行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一般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后果而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相应犯罪论处。(二)一罪与数罪的界限1、在征兵过程中,如果行为人的行贿或者受贿行为构成犯罪,而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按行贿罪或者受贿罪定罪处罚;如果行贿或者受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两种行为都构成犯罪,则应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2、行为人在实施本罪的徇私舞弊行为中,可能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此时又会触犯他罪,对之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而从重论处。二、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既包括地方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征兵部队派出的武装部队工作人员。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分为了两种情况,包括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罪与数罪的区别,上文有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而按照法律中个规定,构成此罪的属于特殊主体。另外,要是没有达到严重的情节,那么也是不能认定构成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
  
  
  


·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判以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


·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出现了实际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在追究侵害人的责任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让其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且尽可能挽回损失以及安抚其受伤的情绪,但是很多人有疑问,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一、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没有。刑诉法赔偿受害...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一、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又犯罪的就算是累犯的;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一、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


·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有哪些?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主要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流窜作...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行政诉讼也存在管辖权的问题,但是行政诉讼相比较其他诉讼少很多,您对行政诉讼管辖权不了解,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行政诉讼管辖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1、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


·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2023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


·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在我国也是属于高发的犯罪之一,一旦经过认定构成强奸犯罪的话,那么除了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做出赔偿外,此时还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