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地说,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二、劳动争议如何提供证据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证据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当事人提供视听资料证据的,应当提交两份拷贝件和两份完整的书面对话记录。2、当事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并填写《证据材料清单》。证据原件和复印件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对后,原件退当事人,复印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存。《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对方为共同当事人时,应一式三份),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3、外文书面或者外文说明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是由有关机构认可的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4、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5、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出。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未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6、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五日前提出,并经仲裁委许可。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庭作证接受询问。综上所述,在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维护过程中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依法有序实施相应的职能严禁出现克扣劳动者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之后的空闲时间也应当最相关劳动合同法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以免在遇见劳动纠纷时不知所措。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是否可以开除
      企业改制就很有可能是因为原有的管理制度比较落后,那改制以后的要求肯定是需要学习一些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类似于通过让员工入股,在平摊了公司相关风险的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因为入股的员工最终肯定也非常关注公司的盈利状况。那么,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是否可以开除呢? 一、...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离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只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可以收取违约金。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提前辞职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注明,无需赔偿。就算有,违约金也以实际培训费用为限。劳动者有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


·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职工在达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而要是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此时也满足了条件的话,则就可以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而现实中有的职工在年龄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却也提前申请了退休,主要是申请病退,那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双方协商一致之后解除、单方解除两种。现实中,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一样,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行,那到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有什么情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据...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一旦确认录用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二、相关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员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都应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那么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做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后,应该有什么赔偿?就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解除劳...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补偿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