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摩托车罚金收取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后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近几年中,随着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因为驾驶员的不当操作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因为酒后驾车不仅会危害到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危及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国家也是不断的加强对酒驾醉驾的处罚力度,其目的就是想从根本上取缔此类的违法行为。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有一定的责任划分机制,一般情况下各省都会针对自己省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工伤认定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人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然提出认定的时间也是比较重要的。另外,这时也是需要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那么工伤认定递交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急于了解的问题,担心自己错过了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就无法得到鉴定结果,也就不能向肇事者追究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告诉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经常发生,那么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呢?一般情况下,事故现场会比较凌乱,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情绪也会不稳定,但是一旦事故发生,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按照相关部门处理流程应对。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叙述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机动车方注意事项 (1)...


·保险公司在交通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现在在买了车辆之后,很多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公司给车辆上保险。最基础的交强险是一定要上的,如果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或者是车辆损害的话,可以由保险公司给自己分担一部分的压力,让自己没有那么难办。不过如果真的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到底处于一个什么...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实中却有不少事故发生,每年因事故死亡的人数不在少数。事故发生以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就要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根据事故认定标准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


·车辆肇事未逃逸法院判几年
       一、车辆肇事未逃逸法院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