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审判组织有哪几种方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审判组织有哪几种方式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 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 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22条:“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组织形式。”法官助理网可以事先向法官进行确定具体的组成人员,法官确定好了之后,法官助理就将具体的审判组织成员填写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概念刑事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刑事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二种,即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的处理有最后的决定权,从这一意义上讲,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独任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论法》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因为这类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由审判员1人进行审判,既可以保证办案质量,又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便于法院集中力量处理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合议庭的审判长同样的职权。适用独任审判,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进行,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并要认真执行回避、辩护、上诉等各项审判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合议制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可以采用独任制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均须采取合议庭的组织形式。实行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防止主观片面、个人专断和徇私舞弊。
  
  1. 合议庭的组成由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情况不同,第一审和第二审的任务亦不同,法律对合议庭的组成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202条的规定,合议庭的组成情况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该原则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时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不能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作出判决原则审判组织,又分为审判长一人独任审理的,也有复杂的案件,合议审理的,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总之有这么两种类型,合议制,要依法组件合议庭,关于审判人员,还适用规定的回避制度,如果和案件又厉害关系应当回避,审判长要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来决定。
  
  


·电信诈骗80万判多少年?
      电信诈骗80万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诈骗100万判几年有罚金吗
      诈骗100万以上的,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按照缺席来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


·当事人盗刷别人600块钱判几年
      一,当事人盗刷别人600块钱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诈骗12万初犯怎么判
      诈骗初犯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诈骗金额达到3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诈骗12万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疫情期间醉驾判不了怎么办
      一般会延后处理。犯罪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在疫情期间可能会暂停案件的审理,但不会不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1款规定:在...


·致人轻伤二级批捕谅解后怎么判?
      一、致人轻伤二级批捕谅解后怎么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经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如果受害人已经报过案,依法还会按司法程序继续进行,最后对行为人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条件有什么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条件有什么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


·原告公司指派其代理人出庭但未能提供双方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原告公司未提交与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代理人系其公司工作人员,且该公司亦未主张代理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代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故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即使原告公司指派该代理人出庭,亦应被视为未到庭参加诉讼,应按原告撤诉处理。 ...


·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
      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 一、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 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要尽职尽责,在6个月的期...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