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一)《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但这种规定也加重了一般人进入合伙之后的责任,也使得债务纠纷呈现上涨的趋势,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考虑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当向专业律师充分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债务承担的问题,避免出现资金损失。社会上存在很多的企业,企业就是公司的总称,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的一个特点就是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承担有限的责任的,根据自己的出资额来规定承担的责任,但是有一个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一、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今有: 、地址: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本人因资金周转有困难,经与 协商,向其借款 、大写 。 双方特此签订该欠款说明协议,欠款人保证在30天内无条件还清 全部欠款。如果逾期不能还清欠款,本欠款人愿...


·网站赌博赢钱不给提款怎么办?
      应当明确的是,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赌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网络赌博赢了钱,不给提款的,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提款目的,即使报警后追回的,也会被收缴的,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网站行为同时涉嫌赌博犯罪与诈骗犯罪,相关负责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来生效。1、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2、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债券回售的公司债券有很多,例如苏宁集团发行的13苏宁债、海南海航集团发行的13海岛债、大北农科技集团发行的14北农债等等都是这种类型的公司债券。 一、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一、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 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


·有限公司欠钱法人代表是失信人吗
      是失信人。具体规定是,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纠纷的双方决定诉讼解决纠纷的话,那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想尽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 2、“类别”栏:依据表1《村级债务债权基本情况表》代号19―36,将债权总额按照来源分为7类,表4下边有注解。填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同一类业务放在一块...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