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应该及时的寻找房东解决问题,如果是房屋本身存在的问题,那么房东应当负责维修的,如果是房内漏水造成的发霉应有租户负责,如是由于天气潮湿自然形成的发霉,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住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尽量找房主直接签约
  
  9、找中介一定找正规中介大中介,租房合同一定要签订
  
  签订合同要看仔细,需要添加的就要求房主添加,有对你不利的条款要求删除,如果拒绝,这房子宁可不租免得日后麻烦
  
  在中介租房一定分清房子是三方协议的居间还是完全委托代理的房屋银行。中介合约要仔细看清楚,不明白的要问,不合理的要提出来。如果有异议可以当天不签约上网问问再做打算。看房定金要谨慎,免得受骗。
  
  拒绝二房东,不要从二房东处租房子,没法律保证容易出事
  
  谨防中介内部人员冒充房东,你务必看到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假)
  
  中介签约的合同必须当天盖章,不盖章的要谨慎,可能无效。这类情况你的房租不要给他们。
  
  做房屋物品清单要让对方详细写清各家电数量和型号,免得出事。
  
  二、不能租的房屋情况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下列九种情况的房屋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违反法规,对承租方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不具备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未经原租人书面同意,被承租人擅自转租出去的房屋不能租。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4、属于违章建筑的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此类情况,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还会对其进行处罚。
  
  5、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其房屋不能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6、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其房屋不能租。已经列为抵押之屋,其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这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子住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毕竟居住在他人的房屋,因此在房屋的使用方面,都需要格外的谨慎,房屋内部如果潮湿发霉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属于租户的原因和造成的,否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买房子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深圳近来发展迅速,是很多打拼的
      买房子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深圳近来发展迅速,是很多打拼的人、工作的人想要定居的地方,但要买到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也不是很容易的事。那么在深圳买房条件是什么?想必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关注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深户在深圳购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 可以在...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可以通过...


·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户自己房屋被政府征用,政府给被征用住户建造的用来保障住户的居住权的一种补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其买卖受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双层约束。那么,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定向安置房产权...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凭合同是房屋的出租非常重要的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一种书面凭证,对于房屋租凭合同怎么签以及需要注意什么都是很多人现在非常疑惑的问题,如果没有按照一定过的流程进行可能会导致签署无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相关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在认定“欺诈”时有其特殊性。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遇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相互所有的房屋进行调换,而此时调换的就不仅仅是房屋的使用权了,所有权也是会被调换的。而对于房屋产权调换,也是有具体标准的,那到底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