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满十八岁父母离婚怎么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孩子满十八岁父母离婚怎么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 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二、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一千零八十五条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孩子怎么办、离婚孩子怎么判、离婚孩子判给谁
  
  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孩子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1、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十八周岁的孩子,如果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收入来源的,已经不存在抚养的问题,就不会有抚养权的判决。但是如果孩子还在接受教育,没有收入来源的,应该在考虑孩子意见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实际状况判决,另一方负责支付抚养费。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离婚后对于遗嘱中的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内容没有做修改或者是没有重新立遗嘱。如果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遗嘱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遗嘱当中与后来发生情况不一致的部分是无效的,同时你们也可以在离婚时再联合撤销遗嘱。离婚不能改变子女同父母的血缘...


·补办结婚证是否具有溯及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如果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娱乐圈从来都不缺夫妻离婚事件,一些明星离婚的消息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占据热搜榜,从最初女方出轨到关心女方反咬再到后面的财产分割,在成为饭后谈资的时候同样也让我们对离婚财产分割有所了解。其实,一方出轨造成离婚的例子并不少见,那么,如果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讲解。...


·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双方是已经持有法律承认的结婚证的,起诉方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即为当事人起诉,不得由第三方代为起诉。那么如果要进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呢?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书
      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财产方面,这个时候,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如果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了纠纷而被一方告上法庭时,你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吗?接下啦,我们为您整理了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张某...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一、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2、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 3、被鉴定人自愿照像。 4、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5、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 二、重婚的认...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一、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会给谁就要看孩子和父母的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规定: 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


·跟老婆离婚财产分割总么分
       离婚在文化比较开放的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不下去而选择离婚的案件不计其数,且我国离婚率正在逐年上涨,离婚原因大多数是因为感情破裂或出轨或家暴等,那么,对于男方来说,就会比较关注跟老婆离婚财产分割总么分的问题。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跟老婆...


·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2)第151条也相应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