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婚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复婚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3、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二、办理复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2、婚姻登记办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3、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离婚之后的男女如果又想复婚的话,不仅仅是简单的共同居住在了一起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复婚手续,不然也就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自然也就不能恢复婚姻关系。复婚手续的办理,其实也就是指再一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也要求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
  
  


·一、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一、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合法收益及相关产权,夫妻双方的财产在婚后直至离婚或另一方死亡在这期间内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婚前双方有签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合同,否则夫妻双方都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已经破裂,选择离婚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但如果夫妻生育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无法避免。有些夫妻为了在离婚之后保障孩子的利益,协商将房产等财产赠与孩子,但其中一方可能会出现后悔而想要撤销赠与的情况。那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起诉到法院之后,也想知道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问题,分配方法如下: 一、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离婚是不等于婚姻无效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


·接到离婚诉讼传票怎么办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在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则就会向被告人发出传票。那么此时被告一方在接到接到离婚诉讼传票之后,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接到离婚诉讼传票怎么办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很多当事...


·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一、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夫妻之间产生的问题会很多。而产生的这些问题,也有可能导致夫妻之间婚姻的破裂。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纠纷需要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就是起诉离婚。不过这一过程中也会发生难以解决的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没...


·一、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吗?
      一、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吗? 根据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男女双方结婚有相关规定,对夫妻离婚也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婚姻法中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方面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内容包括抚养费用是多少、什么时候给等。那么你知道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