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为了追求职业进一步的发展,更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者获得更高的报酬,劳动者往往会选择从原单位主动辞职,跳槽到新的单位就业。那么,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相关规定有哪些?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违约金?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相关规定区分了二种情况:一、如果是劳动者由于自身原因要求主动辞职,那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单方面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后,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二、如果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如无法提供报酬或者安全的工作环境等造成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假期是最期待的事情,然而假期却还有个不可无忽视的问题,就是加班,尤其是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虽然牺牲了休息的时间,但是在这几天假期的工资却是翻倍的,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五一假期工作的问题,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家针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班族最盼望的日子莫过于发工资的那一天,但各个企业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尽相同,有月初的,有月中的,还有月底的,可也有些企业对员工工资是各种拖延押扣,员工们常常是有苦难言,那么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工资以及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工资的含义“工资”是指用人单...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吗?劳动合同跟社保可以不是同一个公司,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是可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该如何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我们知道全日制用工就是那种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用工方式,也是最常见的用工方式。那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呢?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又该如何签订?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


·在我国解除劳动协议书丢了能退休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协议书丢了能退休吗? 公司或者是国家相关单位在劳动者本人已经达到了退休年纪以后,其实就会主动的跟当事人签订解除劳动协议书的。对于很多马上就要退休的这部分职工来说,可能也不太注意保存解除劳动协议书,所以有些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会发现解除劳动协议书找不见了,肯定也有些担...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公司中,职工付出了应该的劳动力,公司应该给职员发放福利,那么公司应该支付职工多少酬薪呢?是否应该支付职工福利费吗?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的有关知识。 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锻炼自己,会向公司进行应聘。那么如果公司招了实习生,实习生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实习生能签吗?我想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惑,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一、公司招聘实习生用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如果招的是个实习生(...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


·注册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注册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要多少注册资金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