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刑事诉讼法94条规定,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实际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就是上述的几种,当然在撤销之后,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的该项规定,很显然是指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里“或者”的意思即 是指两种担保方式只...


·批捕以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以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实社会危险性,可以说,逮捕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重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还会查吗
      会查。取保候审只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所以对于案件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司法机关还会继续对案件侦查、调查、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醉驾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一、醉驾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醉驾被取保候审后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


·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中的任一机构提出,同时需要提供人保或财保。但此时也需要注意,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


·聚众斗殴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的就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要扣押身份证吗
      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一年检察院会被提审吗?
      取保候审一年检察院会被提审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


·不认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经犯罪行为人,或者是其代理律师提出申请,司法机关进行审核,确定该民事主体的行为,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的发生,那么其取保候审的请求一般是会被受理的,对于不认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不批捕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有案底吗?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