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关键部分常常需要专人来负责,但如何管理是人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当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建筑工程关键部位到底该如何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帮您详细了解。
  
  一、进度控制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在既定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规定工期和各种资源供应条件,按照施工过程的合理施工顺序及组织施工的原则,用横道图或网络图,对单位工程从开始施工到工程竣工,全部施工过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合理安排。
  
  编制进度计划时,首先应按照图纸和施工顺序将单位工程的各个施工过程列出,并结合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和劳动组织等因素,加以适当调整。顺序是:划分施工过程→划分流水施工段→计算工程量确定劳动量和机械台班→确定各分项工程持续时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初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实施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对于初步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全面检查,看各个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平面搭接及技术间歇是否合理;编制的工期能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劳动力及物资方面是否能连续、均衡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初步调整,是不满足便为满足,是一般满足变成优化满足,总之,通过调整在工期能满足要求的条件下,使劳动力、材料、设备需要趋于均衡,施工机械利用率比较合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劳动力和机械、材料等物资的供应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使其经常不符合原计划的要求,因而在工程进度中应随时掌握施工动态,经常检查,适时调整计划。
  
  搞好工期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影响工期,应由甲方签证,顺延工期。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工效可以在不增加成本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因此,项目经理部要采取一切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效的激励政策,对提高工效的职工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
  
  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分施工前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施工结束后的质量控制。
  
  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也就是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其内容主要有:对影响现场质量的因素进行控制;建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是现场质量目标和措施得到落实;审核开工报告,准备工作完成后,经检查合格填写开工报告,经批准方可开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和成品质量保护。工序质量控制就是对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管理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管理,主要有;确定工序质量控制工作计划;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是指影像质量的五大因素,即任、材料、机械设备、方法和环境等。实行班组自检、互检、上下道工序交接,特别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实行重点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点是针对影响质量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而确定的重点控制对象,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样板引路。对每一个工程都要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大面积推广,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验收,实行“三检”制度,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正确设置控制点并严格实施是进行工序质量控制的重点。
  
  3、成品的质量保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具体可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的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三、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项目经理和预算员要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与预算员对标书确定的造价和工期最有发言权。控制人工费用。企业内部要制定劳动定额,根据工程量套用公司内部劳动定额,计算出人工总量。控制好人工总量,就能控制好人工费用,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控制材料用量。加强材料管理,严格用料制度,对施工现场耗用较大的辅材实行包干。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实行租赁制。可以提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项目部用完以后立即归还租赁公司,既加快施工工期,又减少租赁费用。
  
  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为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正确选择施工方案是关键,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成本、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浪费。在施工中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按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造成人工和材料的浪费。控制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主要是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节约施工管理费。
  
  四、安全控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订立安全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特别是企业改制以后,安全设施投入更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你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
  
  安全员要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对新工人或转岗的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抓好关键人员、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对特殊工种等关键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员要天天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搞好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和工作区要分开,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标语牌位置要醒目,污水排放要有排水系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管理需要从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四个方面入手,需要专人负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工程尽量更快完工,避免因完不成而出现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毕竟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一律都会构成工伤事故,这还需要进行认定才能确定。那通常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


·续签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但要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安排的。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却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其工资。那像这样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是否合法。 一、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


·一、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一、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不会全部被扣除的; (一)、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


·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


·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从事危险工作或在某些危险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危险,从而造成工伤,威胁自己的安全。所以发生工伤的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那么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2017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一、...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建筑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使用该建筑的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因此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长时间之后是否还可以使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质量和后续的售后服务,建筑工程通常都是规定了一定得保修期的,只要在内就可以保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是什么呢。 一、建筑工程...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才能大概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那要是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 承包人(乙方):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