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2、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3、采集视听证据(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4、采集现场证据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离婚案中证据的收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当事人可能觉得这个证据是有用的,但实际诉讼过程中质证的时候,其实并不会被法院采信,自然这样的证据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另外,收集证据的时候最后也注意一下上述几个方面,这样对证据的收集也有帮助。
  
  
  


·法律上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彩礼是地方风俗中结婚时男方需要给女方的礼金,我们都知道,各地风俗相差很大,有些地域礼金较少,主要以物品或房产为主,有些地域则会所要高额的礼金。在这样高额礼金的前提下,如果这对夫妻的婚姻一直很稳定就不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但一旦这对夫妻的婚姻出现状况,那么彩礼钱则成为双方争执的重点。那...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


·离婚后再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不到法律结婚年龄结婚会产生什么后果
      早恋的行为在今天看来是见怪不怪了,早恋会给男女双方带来一些不好的后果,比如未婚先孕、未婚同居等等,甚至有的男女未到法定婚龄就结婚;实际上如果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话就算双方同意结婚也是属于无效婚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往往会产生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婚姻无效,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


·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一、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二、伪造证件罪名相关规定 (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有什么法律依据?
      前我国征用土地需要拆迁房屋时,会赔给拆迁户补偿款。那么在拆迁后如果夫妻离婚,整个财产应该怎么分?一般来说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二人平分。但实际生活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给您介绍,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问题。 一、婚姻法的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


·我家大门口被别人堆了很多大石头我能报案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针对一些所有需要赔偿的事务作出的一个指导性和标准化的法律文件,里面涵盖许多的赔偿范围,和赔偿形式以及赔偿标准,是学习法律和执法人员都必须深入研究的一个法律条文。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最新资料供您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


·一、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法是什么?
      一、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法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