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近亲结婚有效吗
  
  近亲结婚的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还普遍存在,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影响及危害。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形成婚姻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因此说,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属于无效婚姻。
  
  在说到近亲之间结婚的时候,相信您都清楚,这是法律不允许的。《民法典》中就明确规定了,对于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禁止他们结婚,也就是这些人即使满足了其他结婚条件,但单单因为这一条,也是不会让他们共同领取结婚证,缔结婚姻关系。而从生育方面来看,近亲之间结婚其实会大大增加孩子先天患病的风险。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一、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自愿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说法,此时要求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此时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知道,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许多父母在离婚之后会与他人重新组成新的家庭,孩子如果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新的家庭生活,那继父母即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再...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结婚行政复议?
      在我国,男子到了22周岁,女子20周岁,就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办结婚证。当然,结婚是双方自愿的事情,不能强人所难。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也是一种行政行为,既然这样,有时候就需要走复议程序。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结婚行政复议?我们不妨通过下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


·罪犯开庭会通知家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开庭的必须要通知家属到场;如果是成年人犯罪开庭的一般不会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一、什么是同居关系 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 1、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并不是必须的,法律规范仅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不是强制过错方必须支付赔偿。夫妻应当互相履行忠实义务,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若是存在过错,那么也就意...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检察院方面的原因或者是审理环节的错误,偶尔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国家对于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是予以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有着一定的标准以及范围。针对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该问题在本文中进行了分析以及说明。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立法赔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