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母亲死亡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遗产的分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母亲死亡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遗产的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9、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10、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纠纷的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还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员增多,原有继承人财产权受到影响,特别是死者的子女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致使出现有些继母或继父以及他们再婚的子女将死者的遗产隐匿、转移等等。
  
  当然,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不要求继承遗产的,而是把遗产交于健在的一方保存,使之有精神和生活上的寄托,法律也是允许的,与我国风俗也是一致的。但是,有时候子女不及时要求继承,其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侵犯。如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急于带遗产再婚的,如不尽快确定死者遗产范围,依法继承,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可能就会被再婚的父母带走。有时,夫妻死亡时间可能相隔几十年,在这期间死者的遗产和继承人本身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如果不及时继承,会当事人的利益甚至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法定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顺序,你,你父亲,你外公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


·适用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之间不一定都是属于亲属的亲系;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于第三顺序继承人法律中没有规定。根据《继承人》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什么条件的养子有继承权
      正常的条件下养子具有继承权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在社会民生关注的事件中,时常会看到关于继承权的纠纷。通常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家庭关系的破裂而导致的。当父子之间产生矛盾而导致关系破裂,最后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而在什么情况下回丧失继承权呢?下面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寻找问题的答案。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一、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放弃继承的手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


·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虽说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实际中,也是有子女不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答案是肯定的。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


·一、遗嘱法定继承有效期是否有限制?
      一、遗嘱法定继承有效期是否有限制?遗嘱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有限制的,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1、对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两年的诉讼时效。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必须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如果遗嘱当中存在着遗赠给他人财物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