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薪酬福利有哪些?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为了招聘高素质人才,减少员工流动,各企业有着不同的薪酬福利制度,除了平时的工资意外,五险一金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企业福利,那么企业薪酬福利到底有哪些呢?不同的企业薪酬福利又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企业薪酬福利的资料。
  
  一、薪酬福利
  
  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员工福利从构成上来说可分成二类: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法定福利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保障员工利益而强制各类组织执行的报酬部分,如社会保险;而公司福利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之上的。员工福利内容包括:补充养老、医疗,住房、寿险、意外险、财产险、带薪休假、免费午餐、班车、员工文娱活动、休闲旅游等。
  
  薪酬福利是每个员工都关注的问题,也是提升员工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平性和竞争性是维护员工对薪酬满意度的两大原则,公平性可以通过公司的组织、职位系统和评价系统完成。薪酬策略将本企业的薪酬与市场实际水平进行比较,以确定支付的薪酬的相应范围。这就必须从外部获取相关的情况,包括熟人问讯、收集候选人薪资信息、个别职位非正规调研等,但是这些信息不具备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薪酬福利设立的目的
  
  (1)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2)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创造高绩效;
  
  (3)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目标协调。
  
  三、福利类型
  
  法定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
  
  保险类: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健康保险、企业年金、退休计划
  
  生活保障类:员工餐厅、购房贷款、购车贷款、员工互助基金、日托、汽油费报销
  
  个人发展类: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员工培训计划、员工晋升计划、进修教育、图书阅览室
  
  补助类:住房补助、结婚补助、生育补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
  
  活动类:员工活动、家庭日活动、员工聚餐、员工旅游
  
  员工俱乐部类:健身俱乐部、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乒乓球俱乐部、象棋俱乐部
  
  身心健康类:年度体检、健康顾问、EAP
  
  公司层面类:奖金、津贴、节假日/生日礼金、员工持股、员工股票期权、本公司产品优惠、利润分享计划、收益分享计划
  
  实物类:购物卡、电话卡、代金券、电影票、健身卡、美容卡、日用品、图书。
  
  四、结构分类
  
  1、薪酬结构之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企业雇员劳动收入的主体部分,也是确定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基础。其具有常规性、固定性、基准性、综合性等特点。基本工资又分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位工资、薪酬结构技能工资等。在我国按劳动法规定,基本工资在每个地区都会有它的最低标准。
  
  2、薪酬结构之加班费:是指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所付出劳动的报酬。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薪酬结构之福利: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员工福利从构成上来说可分成二类: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法定福利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保障员工利益而强制各类组织执行的报酬部分,如社会保险;而公司福利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之上的。员工福利内容包括:补充养老、医疗,住房、寿险、意外险、财产险、带薪休假、免费午餐、班车、员工文娱活动、休闲旅游等。
  
  4、薪酬结构之办公环境:是指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这是企业重视人的情绪、人的需求、人员激励的体现。
  
  5、薪酬结构之学习成长机会:是指企业结合自身的企业目标,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或管理技能的培训,创造环境让员工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技能或管理技能。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企业薪酬福利的具体内容,企业薪酬福利是为了满足不同员工需求,以达到吸引高素质员工、减少员工流失的管理制度。企业真正的去了解员工所需,建立健全适合自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薪酬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私营企业只要达到上市的条件,就可以上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注销备案适用)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决定注销有限公司: 1、因为(请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公司决定解散,...


·有限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责任。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责任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


·违反独资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资公司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它的制定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具有很大意义。作为上市公司,应该详细的了解独资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并且清楚独资公司法的法律责任,做到遵守法律规范,不违背法律规定。 独资公司法: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不需要签订合同,可以直接报告总公司后申请相关事项的处理。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


·法人跑路了股东怎么样办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公司法人跑了,股东有权要求也有义务要求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股东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人跑了,如果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没有达到破产的程度的,可以重新在变更一个法人代表。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


·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总经理只要是属于普通的职员就不会有任何的责任。1、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在未足额...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建立公司时,公司的发起人以货币,实物,技术产权等作为出资,建立公司。但是,也有些股东并未交付这些财务,欺骗股东,这就构成了虚假出资。这次要带您了解的是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过股东决议后把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它的基本方式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然而无论如何,公司分立账务处理都会变得复杂,让我们来看看公司分立之后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一、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不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