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其行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允许其适用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可以起到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的效果,并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赔偿受害者,保持社会稳定,这与法律的精神也是相符的。
  
  
  需指出的是,自首属于刑法范畴的制度,只适用于交通肇事已构成犯罪的情形中,而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普通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肇事者主动投案并交待肇事行为则可在行政处罚时作为一项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
  
  
  二、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自首情节的人认定
  
  
  肇事者未逃逸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而应直接在第一法刑的量刑幅度内,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确定其应适用的刑罚。主要依据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法条中,第一档法定刑适用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未逃逸而听候有关机关处理的情形,一旦逃逸,法定刑即升格为第二甚至第三档。
  
  
  从法律基础理论上讲,当过失行为开始只是造成较轻的后果,而且该较轻的结果有可能向着更严重的结果转化时,行为人就有责任防止这一严重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不履行作为义务,法律就应当对此在原有行为之外做出另一评价。
  
  
  刑法规定“逃逸”加重处罚的目的不外乎两个:
  
  
  1、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抢救受害人,以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以保证交通事故的有效处理。
  
  
  因此,第一档法定刑的规定已经体现出刑法对未逃逸而主动投案行为的肯定,体现了从宽处理的精神。在该类情形下,再将其视为自首,等于是对同一种行为进行了两次的从宽处理,属于刑法理论中的重复评价,违背了刑法设立不同法定刑的本意。
  
  
  三、交通肇事罪自首怎样认定?
  
  
  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对行为人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中主动投案交代罪行,认定为自首情节无异议。但对于行为人肇事后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这一问题争议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肇事者必须报告公安机关。鉴于法规对肇事者赋予了强制性的告知义务,因此,即使肇事者没有逃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也不能视为自首,只能视为肇事者履行了法定义务。
  
  
  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已构成犯罪,就应按犯罪的原则来处理。交通肇事罪,是刑法分则分列的其中一种罪名,分则应服从于总则。《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按此规定,只要构成犯罪,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认定为自首。总则对自首的规定,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因此,对交通肇事罪的肇事人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在交通肇事罪中无论不逃逸还是逃逸,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均应认定为自首。
  
  
  在当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了减轻罪行许多人选择自首。对于交通肇事当事人自首这一情节,在法律上是会重新处罚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人们的生命造成了威胁,因此我们在行车过程中应该多注意。
  
  
  
  


·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劳保用品对社会生活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在一些时期是会需要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特别是某些职业中,总会需要发放劳保用品,当然,对于发放劳保用品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总是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话应该了解一下。那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呢? 一、车间劳保用品发...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


·交通7事故轻微伤可以一直住院吗?
       一、交通7事故轻微伤可以一直住院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可以一直住院,要积极取证,可以偷偷的把他活蹦乱跳的样子拍下来,跟他讲话时录音等等,做好取证工作。如果已经达到出院条件,住院者继续住院的话,这些费用是需要住院者自己支付的。 二、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


·连云港个体户怎么交五险一金?
      在生活中,我们最关心的还是如何交五险一金,特别是有的个体户,应该比较关心怎样交五险一金。那么在连云港个体户怎么交五险一金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顺便增长一下知识,好知道个体户怎样交五险一金。 一、个体工商户怎么交? 个体工商户社保办理方法和企业是一样的,您须到您营业...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


·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仅这是轻微的蹭刮、追尾,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诸如此类的轻微交通事故通常不必要进入复杂的调解和诉讼程序,那么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比较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


·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多人死亡的情况,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后果,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交通事故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等。而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知道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打官司流程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


·由于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中的一类,因此要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于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中的一类,因此要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就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罚。不过您知道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立即打开双闪,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醒过往车...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当中规定,严禁司机酒驾醉驾,并且目前醉驾已经属于刑事侦办案件了。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