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条对于刑罚作了比较特殊的表述,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二、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行为对象:“他人”。自杀行为不成立本罪。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行为人误认尸体为活人而进行“杀害”的,为对象不能犯,只有具有导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时(如尸体附近有其他人),才能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2、行为内容:必须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杀人行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时期之前终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3、责任条件:行为主体要求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要求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目的或者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一样,当然此时也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作出最后的判刑。故意杀人罪造成人员受伤的与故意伤害罪导致人员死亡的,其实可能存在一定交叉的地方,所以司法实践中需要先作出分析认定,才能确认最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具体了解。...


·挪用资金罪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


·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
      一、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 行贿数额不大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贿数额较大,达到了行贿罪立案标准,构成行贿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关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各国有无罪说、不罚说和折中说之分,目前各国立法例多采取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做法。我国刑法对中止犯采取必减免主义。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


·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如何量刑?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解除冻结法条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若掌握了某犯罪嫌疑人的切确证据,就可以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在确认其可能会动用资产实施犯罪活动的,可以到银行冻结其资产,在审理后,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解除冻结法条的规定,按照流程解冻。 刑事诉讼法解除冻结法条: 第十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


·刑法中金融网络诈骗几年
      一些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金融网络诈骗,从根本上给一些在金融业刚开始发展的相关产业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民众可能会因为一时之间的上当受骗从而对相关的产品再也不信任。因此您千万不要小瞧所谓的金融诈骗和一般诈骗案件的区别。下面我们要给他介绍的是,刑法中金融网络诈骗几年? 一、刑法中金融网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