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条对于刑罚作了比较特殊的表述,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二、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行为对象:“他人”。自杀行为不成立本罪。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行为人误认尸体为活人而进行“杀害”的,为对象不能犯,只有具有导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时(如尸体附近有其他人),才能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2、行为内容:必须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杀人行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时期之前终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3、责任条件:行为主体要求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要求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目的或者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一样,当然此时也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作出最后的判刑。故意杀人罪造成人员受伤的与故意伤害罪导致人员死亡的,其实可能存在一定交叉的地方,所以司法实践中需要先作出分析认定,才能确认最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指控经济犯罪未遂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指控经济犯罪未遂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指控经济犯罪未遂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团伙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打架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经常的发生,对于打架有的时候会有寻衅滋事方面的事情发生。那么团伙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


·强迫他人吸毒罪该如何判刑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


·抢劫罪共犯该怎样认定
      在行为人实施抢劫的时候,其他参与到抢劫过程中,为行为人的抢劫起了原因力、帮助力和作用力的,一律认定为抢劫罪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发票是国家取得税款的重要途径,一旦虚开发票,国家税款就会流失,因此为了国家金融秩序稳定,我国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


·抢劫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有哪些
      刑事犯罪中的主观要件,主要就是看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的,大部分犯罪都是要具有故意的主观要件,才能构成犯罪。那么对于抢劫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抢劫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


·洗钱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立案标准,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因而实践中,如果发现其实不符合定罪标准的内容,自然一般是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就洗钱罪来讲,法律中也对其定罪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洗钱罪定罪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洗钱罪的概念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


·操纵期货市场罪如何量刑的?
      操纵期货市场罪如何量刑的? 一、操纵期货市场罪如何量刑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涉及到一些公共利益的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