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为所有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也一定会给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上带来诸多的不便,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也需要劳动者在期限内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双方因为工伤赔偿的金额产生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的。
  
  


·工伤待遇本人工资包括哪些奖金吗?
      工伤待遇本人工资包括哪些奖金吗?工伤待偶是包括有奖金还有福利的工资以及业绩的提成的。本人工资,主要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


·去社保做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期间受到的工伤,可以根据有关的规定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的补贴,那么对于工伤申请的流程,国家是如何做出规定的,去社保做工伤认定的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对于去社保做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的解释,或者说如何能快速有效的申请工伤补贴,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通过...


·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这个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发生变化。因此,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拿出一笔抚养费出来,通常是按月支付,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写到离婚协议书中。如何有争议,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协议以工资全额为抚养费吗...


·银行工作人员受贿会有什么处罚?
      受贿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的一种行为,受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许多人认为只有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才会构成受贿罪,事实上,非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如银行工作人员也会构成受贿罪。那银行工作人员受贿会有什么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到岗工作。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8级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人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受伤。有些时候伤口较浅,也不严重,有时候则会受很重的伤,影响工作和生活。我国的工伤也是有等级鉴定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8级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


·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
      很多时候,我们发现劳动者每个月领到手的工资,其实并没有之前约定好的那么多。这应该是用人单位扣了一部分工资起来,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用人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 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得到劳动报酬,这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


·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劳动合同...


·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正常
      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正常?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一般会受到影响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为了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与质量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单位对会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防范,我们知道,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人的因素,而较难以控制的是环境因素。为了避免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施工单位需要了解影响工程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