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后无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后无罪吗?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侦查侦查,也就是你有没有犯罪还在"查",你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你"涉嫌"什么什么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你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么罪。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在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强制措施当中,包括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完毕之后,会对相应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在没有审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够说,他是有罪的,因此,监视居住之后是否有罪,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而并不能够统一的认定无罪或者是有罪。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从《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包括枪决和注射。实际采取哪种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另外死刑的执行地点主要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


·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我们经常会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强奸案件,有些案件的审理大快人心,对罪犯分子给与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我们看不太懂,明明都知道是强奸罪,法院却认定证据不足。证据是所有案件审理中的最关键的因素,那么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一、关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


·刑事批捕通知书模板是什么?
      一、 刑事批捕通知书模板是什么?逮捕通知书检 捕通[ ]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_________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往往彰显着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我国的刑诉法针对于刑法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刑诉法的运用过程中,有时可能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针对每一条都有着详细的制定。我们今天为您整理的是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诉法解释2...


·犯诈骗罪是否可以减刑?
      一、犯诈骗罪是否可以减刑诈骗罪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