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的话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对于不合理费用,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该解释首次明确规定了赔偿义务人的证明责任,但因为医疗行为与讼争纠纷的相关性、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均属专业性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1至2名具有专门性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因此,通常情况下,有关讼争的医疗费问题,不宜完全由法官心证之。赔偿义务人的证明责任仅有其陈述是不足以完成的,应当借助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或专家证人的证言予以完成。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专家证人可以出庭就有关专门问题提供专家意见,但实务中,很少有专家就医疗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出庭作证。赔偿义务人很难完成该证明责任,致使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经常背离,不利于定分止争。对此,应当通过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医疗费的相关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审查。
  
  
  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常见表现:
  
  
  (1)非外伤用药,损伤后伤病共治。
  
  
  (2)不合理使用杭生素,损伤案例中多需使用抗生素,许多伤者超剂量、超时限使用,轻微损伤使用高档抗生素,多种抗生素联合应用等;
  
  
  (3)营养支持性用药,治疗损伤的同时大量使用营养支持性药物;
  
  
  (4)轻度损伤后长时伺治疗;
  
  
  (5)部分纠纷当事人无明显损伤,但主诉症状重,医方即大量用药治疗;
  
  
  (6)需安装假肢或其它代用品以及手术中需使用内固定时,违反规定使用高档进口物,如一根内固定髓内针,国产的才二、三千元,而进口的则达万元以上;
  
  
  (7)目前新的高档检查仪器、项目不断增多,许多伤者进行全面检查、重复检查、扩大医疗费用支出;
  
  
  (8)不按规定住院和转院,使不合理开支扩大;
  
  
  (9)搭车开药、冒名顶替时有发生。
  
  
  综上所述,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已经在交警的主持下认定了双方的责任后也就需要双方私下就赔偿的事宜进行协商,而部分的受害者会借着其遭受损害的事由向责任方索要了过多不合理的赔偿数额,此时肇事者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求对方直接起诉决定赔偿。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


·最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交通肇事罪可以说是最近几年高发的一个犯罪了,很多时候交通肇事出现了严重的损害后果的,最终往往都是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而我国除了在《刑法》中对此罪做出了量刑规定外,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下文中本站我们就带来最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划风险指的是,如果车辆表面上受到一定的划痕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这是在进行了投保的前提之下,划痕险它作为一种附加险,只能够附加适用,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你知道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吗?
      现在进入公司工作,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为了保证我们以后退休能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关权利,而只有在公司上班,我们才能买齐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里面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以后退休了的生活,下面我来告诉您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 一、公司给新员工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时候交...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对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有所帮...


·交通事故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自身车辆的损失,需要看是否购买了车损险,有的话,一般平安会通知把车开到四S店修理喷漆,没有车损的话,自身车辆的损失就要自己承担了。车子损坏修复的费用在你买的车损险里赔偿。 对方车子的损失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赔偿,这个保险公司是要赔的,不...


·高空坠物把车玻璃砸了保险赔吗?
      现在很多人都会为自己的车子买保险,因为车子在外难免会有些小意外,所以买保险是十分必要的,近几年来车子停在楼下被砸中的次数也在增多,所以很多人更担心这个问题,关于高空坠物把车玻璃砸了保险赔吗这一问题,接下来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空坠物把车玻璃砸了保险赔吗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


·汽车全险丢了怎么办
      汽车的保险单非常的重要,保险单丢失不见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补办。补办前需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和证件。被保险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汽车的行驶证原件,到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


·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摩托车超载会如何处罚
      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摩托车超载会如何处罚一、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首先,按交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