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负有义务一方应当按期给付。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二、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随着近几年中社会的离婚率不断提高,因为感情问题而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为了不让双方收到一点损害,也会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双方对分割的比例和金额发生争议时,也是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来判决,法院也会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


·男女没有结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一、没有结婚孩子归谁抚养权(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


·离婚后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办法
      在实际生活中因夫妻因各种因素导致离婚的,家庭破裂给孩子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成为了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由于这个问题关系到孩子的成长,以下内容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关于离婚后抚养权问题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一、告重婚罪怎样才给立案?
      一、告重婚罪怎样才给立案? (一)、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没写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没写抚养费是否有效? 需要指出,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办理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即使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但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有关抚养费的处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离婚协议中最好要把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写进去...


·婚后得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婚后得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近期我国发布了新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条例做了最新的解释。而且改动的地方还是很大的。那么在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看吧,希望能够给正阅读的你带来一些帮助。《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


·男方给付的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否要求返还?
      彩礼是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对方的财物,是婚约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另一方的赠与,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