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合上面所所说的,我国对于继承法是有严格的规定,在人死后一般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处理当事人的遗产,如果死者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死者的意愿来处理,所以,不同的方式,处理遗产的方法也会不一样,一般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公证法》第二条对此作了明确的定性。股权继承公证,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关系。因此,我们在办理此类公证时,更应当把握好各种法律关系。办理股权继承公证...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一、子女继承父亲遗产手续
      一、子女继承父亲遗产手续费用应该怎样计算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不足五年的房产要缴纳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利润的20%或房价的1%)。继承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


·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
      说到法律第一继承人,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只有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才会有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之分。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一、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


·继承承包收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承包收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作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承包的土地、荒山、鱼塘、果园等,所有权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不能继承。(二)依法按承包合同继承承包的,如果属于家庭承包的,户主死亡后,可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属于个人承包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指定继承,从而达到不让继子继承遗产的状态。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


·遗产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


·一、关于继承抚恤金的遗嘱是否有效?
      一、关于继承抚恤金的遗嘱是否有效?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得遗嘱继承。首先,从取得时间和性质上看,死亡抚恤金和遗产存在区别。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列举了遗产的范围。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或者其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