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赔偿责任主要是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时会涉及财产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二、有关规定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有时候,侵犯隐私权也可能会导致隐私权人的财产损失,从而承担财产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责任一般限于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四、以下情况,侵权人将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1、《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隐私权的赔偿无论是国家还是有关的个人如果自己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一定的损失,所以在生活中,只要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侵犯自己应该积极的进行申诉,要求有关的当事人停止侵犯,依据有关的规定赔偿自己的损失。
  
  


·离婚还有给对方抚养的义务吗?
       一、离婚还有给对方抚养的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


·离婚新规定分居多久就算自动离婚
      离婚新规定分居多久就算自动离婚 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据此判断夫妻感情破裂,只要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进行解除。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满2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


·夫妻一方可以成为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不稳则社会失序。在生活中,总是存在着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遗弃的原因很多。但不论如何,遗弃家庭成员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成为遗弃家庭成员可能性是存在的,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遗弃家庭成员会有怎样的处罚。 一、夫妻一方可以成...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提供申请书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也需要提供剩下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


·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并不会被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就会开始准备再次起诉离婚了,不得不说再次起诉离婚也是要准备相应材料的。那究竟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没有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怎么写?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问题,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那么您都了解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相关的规定和问题了吗?我们就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


·离婚后财产夫妻平分吗?
      离婚后财产夫妻平分吗?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


·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