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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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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二、法律依据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离婚家庭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一个破碎的家庭对于很多年幼的孩子来说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这种影响会在性格中体现,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要珍惜家庭,结婚时慎重的选择。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这个是没有规定的,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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