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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费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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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鉴定费谁出?
  
  
  职工因工(含患职业病)或因病(含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市地级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次250元。(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省级鉴定费每人/次300元。如果对市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发现,有部分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伤职工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一做法不能很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工伤职工存在的伤残等级享受其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确认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存在护理依赖的还享受生活护理费;五级到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除了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三、工伤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评为工伤后的一个环节,经过鉴定可以明确具体的伤残等级,这样才能确定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工伤鉴定费用不多,在几百元左右,参保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参保,单位要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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