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风险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作为单位负责人被处无期徒刑。
  
  (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最近广受关注的浙江本色集团吴英集资诈骗案,就是一例。
  
  二、民事责任风险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一)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民法典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四)股东责任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时需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一旦出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时,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应该说,公司法人的责任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所有的法律风险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要承担连带的责任的。而且,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没有部分人所想的那么轻松的,有些法定代表人可以说没有任何的实权,甚至都不参与公司的业务,但当需要追究法人责任的时候,法定代表人不知情这不是推脱法律责任的合法借口。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哪几种?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哪几种? 公司法是我国的公司都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法规基本涵盖了所有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类型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哪几种?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以下几种: 1...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


·公司转让合同变更
      公司转让合同变更,一般是没有经济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变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1.经济补偿金是跟劳动者的工龄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劳动者在...


·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企业的名义进行的。不过,既然其本质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必然就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我国司法机关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常用的一些手段其实已经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如果您能够及时了解的话也不至于上当受骗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回购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注销也是一种员工激励手段,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那么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章...


·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一、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面临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比如增加、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合并、分立,需要经过股东会议讨论通过才行。按照公司法规定,讨论这些议题的时候,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这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这些那么,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以及主观四个方面,具体要件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


·什么是企业重组?
      什么是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2、债...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任何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保有持续充裕的资金,有了充足的现金流才能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良性运转,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如果资金链出现紧张甚至断裂,企业轻则停止生产经营,重则直接关门倒闭,因此,当企业资金缺乏时,最紧急的事项就是尽...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管理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管理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