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2,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当双方夫妻在婚后出现感情不合或者其他原因时,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仅要将婚后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是要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来办理。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2、重...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 一、骗婚行为属于婚姻无效吗? 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分割财产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写到离婚协议书中。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定义是什么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定义是什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一般来说离婚...


·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都是要求另一方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要求赔偿都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 《婚姻法》...


·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规定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公开审理,就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那么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


·离婚后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一对夫妻感情破裂,过不下去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婚。随着离婚率的增高,离婚纠纷也越加的增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各种问题往往闹得不可开交。下面我们就离婚后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做一个详细介绍,建议参考。 一、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


·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后,除了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争议,还会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产生纠纷。那在离婚后好是因为实际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此时该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