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临时的用工合同标准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工的合同与正式的用工合同相比内容虽有相似重叠,但是在双方的义务、用工的期限和法律争议的解决办法上由于性质的不同,内容还是有所差异的。在草拟临时用工合同时,一定全面考虑各项问题,并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共同完成。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 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东西的品质,现在几乎每件商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同样的,工装装饰工程也有一定的质保期,这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免费的维修。那么,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以及与...


·《劳动合同法》第几条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几条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二...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也要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福建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福建五险一金比例 1、养老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基本医...


·运输企业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运输企业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


·疫情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疫情在家上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来进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通常员工想要离职的话,都是需要事先通知单位的,而要是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就擅自离职的话,就有可能给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失。那单位在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许多项目的建设都会涉及到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由专业的公司承包,在施工前,施工方会制定一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制定房屋拆除计划,同时为了保证房屋拆除的质量,要制定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房屋拆除工...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一、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21=2413.79元;3、法律依据《关于职...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确认工伤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企业是要求员工拿出工伤鉴定确认为工伤的。工伤鉴定是一项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利用专业技术进行鉴定的一项活动,那么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一、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能评几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