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社会抚养费由县一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3、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社会抚养费未按时交纳的,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先由行政庭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裁定予以执行。然后由法院的执行局进行执行。5、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不需要委托代理人的。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签字的作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上签字就表明已经按程序送达,当事人有义务依法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依法律程序加收滞纳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在,中国是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我们在进行日常生活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事务的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为了保障那些在出生或者后期的抚养上存在一定问题的人员,要求她们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形来看,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那么协议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一、离婚夫妻能否共同抚养子女?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的做...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是哪个写的离婚协议都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份数,那么离婚协议要几份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无论...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和另一方谈好。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你现在坐牢(服刑)了总不能强逼另一方等你出狱。那这就不是婚姻了,这是强买强卖。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去会见时与另一方先行谈拢(在我国坐牢以及服刑都家属都可以会见),如果谈不拢可以再...


·控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一些人的眼里,重婚行为就直接等同于重婚罪,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存在一定误区。如果属于特殊情况的话,即使有重婚行为,此时也是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犯罪,自然涉及不到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当事人在控告配偶犯重婚罪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究竟控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


·离婚财产申报表样式需要注意哪些离婚财产申报表样式
      离婚财产申报表样式需要注意哪些离婚财产申报表样式需要注意:1、离婚协议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


·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孩子,父母需要进行抚养,不然孩子可能就会无法健康的成长,甚至还有死亡的危险。但这也不是说父母抚养孩子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毕竟孩子也有长大成人的时候。那通常父母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就行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父母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对子女抚养权判决后日后还是有可能变更抚养权的,此时多半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了,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下述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若就孩子的分配、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司法实践来说,并非所有的起诉离婚案件,都是在一审后就可以判离的,有时需要二次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