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对于没有行为能力的小孩来说,父母具有抚养其健康长大的义务。要知道为了保障孩子在一个健康的环境成长,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由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人员的说,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 1、自家取证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实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论其性别、地位,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者也不例外。因...


·养父和生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养父和生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养父和生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生父母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就没有关系了。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 关于收养的法律规定 一、被收养人条件: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是绝对需要依靠律师的,甚至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都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困难。基于这种困难程度,所以才有一部分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非常关心律师的收费问题。所以我们将针对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阐述。 律师代理国家赔...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经常看到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产生更大的纠纷,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对共有财产的判断也有着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条件和程序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办理夫妻共同财...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问题有什么规定?
      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费是一项重要环节,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有明确规定,抚养费可以协议解决,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裁决。那么,婚姻法离婚抚养费问题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


·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
      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忠诚协议为例子) 第...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认定,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


·一、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一、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二、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没结婚的情况下有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复印的东西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可以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


·离婚主张赔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离婚主张赔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