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第4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7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二、减刑规定现根据立功的时间将立功的主体分为未决犯和已决犯来分析立功法律后果的不同。1、未决犯的立功,其法律后果突出体现在《刑法》第六十八条,其法律后果是将来对该犯罪分子刑罚的轻科。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笔者注意到,除了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外,其他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法律后果都是用的可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或然性。我们认为这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立功的积极作用,不利于鼓励犯罪分子立功赎罪,也有违立法的本意。而且,司法实践中,只要立功成立的,法院也一般会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这里用可以而不用应当也没有实际意义。2、已决犯的立功,其法律后果突出体现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四百四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其法律后果是对该犯罪分子已科刑罚的减轻,甚至免除其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决,不以犯罪论处。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后,不仅会侵犯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会给社会的治安带来影响,所以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理的过程中,出现认罪的态度较好并且积极地提供其他犯罪的事实后,也是可以向司法部门申请减刑或者从轻处理。
  
  
  


·网络诈骗罪标准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罪标准如何量刑? 现代人已经到了没有网络就没法生活的情形了,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诈骗,而对于网络诈骗我国法律规定了超过3000元即可立案,那么触犯网络诈骗罪标准如何量刑的呢,我们来看一下有关规定。 触犯网络诈...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1、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从字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上确实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法律中要求仅仅是一般主体,而要是职务侵占罪的话,那就是特殊主体,必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面也不同,那到底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一、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拆了就是违法,但多大的罪就一定要看实际的情况,协商如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搞装修,不付工资,属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可以向房主索要,如果不给,应该向劳动管部门(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劳动管理部门讨回工钱。 《中...


·盗窃罪会怎么判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种罪行,也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264条的相关规定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财务,且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或者是出现了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相应情形的,侵犯的是他人的合法的财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盗窃的方式也有着不...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以后还会放出来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以后还会放出来吗? 一般情况下被批捕之后是不会放出来的,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逮捕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立...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
      遗弃行为只有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后,才会被以遗弃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构成遗弃罪的,还需要看是否满法律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遗弃罪的条件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