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不能。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征收标准测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
  
  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统计局提供。
  
  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
  
  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
  
  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会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调整,但既往的处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不会因新政策出台而改变,故而在二胎政策出台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也是无法退回的。虽然我国已经全面的放开二胎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消亡,那些未婚生子或已婚超生的同样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和未婚生子的人群来收费的,由于现在开放了生育二孩,但是我国的法律讲究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所以社会抚养费是没有退回之一说法的,并且社会抚养费并不会由于开放二孩而取消,它不是一个针对二孩的规定,而是针对于超生和未婚生育的规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 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众所周知,由于车辆行驶状况的复杂性,交叉路口常常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带,而不同的车辆行驶情况决定了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关系到交通赔偿的问题,那么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具体划分的呢?下面让我们的为您详细讲解。 一、当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 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多久处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多久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复杂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暂时不能自理生活,那么就需要请人对伤者做出专门的护理。当然了,日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里面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申请交通事故赔偿的材料具体如下:(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民办非企业幼儿园需要交税吗
      民办非企业幼儿园是需要交税的。民办非企业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取得应税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税。所以,民办非企业幼儿园需要交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有一个责任认定书的发放,而许多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对方不到场,...


·交通强制险与三责险的区别
      交通强制险与三责险的区别现在汽车的保险种类很丰富,其中您最熟知的是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很多人对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傻傻分不清的。对于这两种很常见的车险险种,我们很有必要做一个深度的了解,尤其是车主朋友。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交通强制险与三责险的区别。交通强制险,又叫...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劳动法》设立试用期的目标,就是给用工双方进一步的“选择权”。《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爷爷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爷爷死亡后,肇事方就要承担死者孙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健在,合法监护人不是他爷爷,那就不用承担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