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吗?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不过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B2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没有扣分,该记分周期就免予审验。如果每一个记分周期都保持没有扣分,就只需要到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时才参加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二、参加年审要注意哪些事项?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1、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2、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3、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三、B2驾照可以试驾哪些车型?B2驾照可以驾驶的车型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或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多以卡车为主,比如我们平时在路上经常看到的拉渣土的大卡车就属于重型卡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指的是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比如洒水车、混凝土搅拌车、消防车等。综上所述,按照准假车型,驾驶证分为几种,像驾驶大货车卡车的,应该持有B2驾驶本。现在很多人在外地工作开车,按照目前规定可以在异地参加年审。车主在年审之前,应该确保记分周期内交通违章都处理完毕,异地年审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当地公民的农田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所以如果自己的居住区是属于甘肃省政府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范围之内的话,公民就需要了解一...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政府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14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


·红豆杉征地补偿价格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红豆杉征地补偿价格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红豆杉征地补偿价格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


·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包括什么?
      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包括什么?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适当的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好农民的权益不因政府征地而受损失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核心所在。实质上从征收的土地的预审开始,各地政府就应该把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实际情况确立动态调整机制的。不仅如此,农村还有一部分村民不理解的问题是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由于规划的滞后性以及实际土地使用的现实情况之间产生的差异,会导致目前土地规划无法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会通过土地征收,拆迁等方式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原有土地上的居民安置完毕后,重新在土地上建造相应设施来满足需要。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协...


·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我们将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黄羊镇(黄...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村土地征收会有不一样的补偿。那么,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