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第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第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看是自己继续缴纳其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是直接去申请报停。不管是哪种选择,再之后又重新找到了新的工作之后,那么新的用人单位还是会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的。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在2-5万元之间。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 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


·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各自的责任认定方式: 1、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交通信号灯,双方向放行路段 事发现场: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 责任判定:转弯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31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


·企业收取供应商耽误交期误工费是否要交税
      企业收取供应商耽误交期误工费是否要交税 企业收取供应商误工费用,应该缴纳增值税。收取的误工费,也是收入,应该依法交税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


·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主要是指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此时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要求肇事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参与事故处理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那么交通肇事赔偿范围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这主要是指...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在医院你需要护工来帮助自己完成一定的治疗的话,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我们来举例说明,方便各位朋友的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女儿。他的房产价值估量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成功承继房产过户给李先生的女儿总共是要交纳多少过户费呢?依据房地产评价费的核算公式,...


·交通肇事把人撞伤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把人撞伤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


·汽车零部件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汽车零部件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在汽车零部件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二、甲方用电话,传真或者QQ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零配...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