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丈夫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1、不一定,私生子这只能是在道德范畴,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婚外情,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的,不完全是按照有没有私生子确定的,属于有重大过错一方是不是重婚,不完全是按照有没有私生子确定的。2、法律上的认定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所以,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需要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结婚才构成该罪。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2、 重婚罪,一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的。3、如果只是婚外情,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这只能是在道德范畴。在离婚的时候,属于有重大过错一方,会不得或者少得共同财产。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3、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属于先法律婚姻后事实重婚,如果一方因配偶死亡与他人结婚,不能构成重婚罪。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下如果涉嫌构成了重婚罪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那么您知道非法同居重婚罪判几年吗?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又会构成重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近年来,国家开始实施了租赁同权的制度,并且已有十多个城市,作
      近年来,国家开始实施了租赁同权的制度,并且已有十多个城市,作为租赁同权的试点城市,其中武汉市就在这些试点城市的行列中。在实行该政策后,对户籍等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很多人对其还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武汉市房产租售同权的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市房产租售同权的有关政策是如...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和另一方谈好。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你现在坐牢(服刑)了总不能强逼另一方等你出狱。那这就不是婚姻了,这是强买强卖。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去会见时与另一方先行谈拢(在我国坐牢以及服刑都家属都可以会见),如果谈不拢可以再...


·丈夫判刑妻子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在结婚之后,丈夫因为构成犯罪而被判刑的话,自然需要在监狱里面服刑,在服刑期满之后才会被释放,这种情况下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影响比较大,而此时作为妻子要求离婚也无可厚非。那这种情况下丈夫判刑妻子如何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丈夫判刑妻子如何起诉离婚 (一)...


·一、离婚起诉书无财产无子女的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起诉书无财产无子女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一、丈夫对妻子有抚养责任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结婚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


·离婚后的一方单独决定送养子女,该送养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的一方单独决定送养子女,该送养协议有效吗? 一般来说,有配偶一方想要收养孩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双方都应该愿意收养孩子。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会由其中一方进行抚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经过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一行为属于对配偶权利的...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