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近,人社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二、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三、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如果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任何的伤害后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在诊治完毕后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也是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关系一定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合同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另一种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其内容是如何订立...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游戏和学习中成长,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虽说当前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方面设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使用童工的现象并没有绝迹,少数用人单位仍然在使用童工,对此人们也有许多不了解之处,那具体来说多大才算童工呢?童...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公司无故减员工工资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存在克...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所谓合同实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并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法律规范仅规定了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大部分人在找到工作之后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开始之前双方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在试用期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的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 第三十六条...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私人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下来
      私人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下来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