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7、协议离婚所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不能成为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8、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给加害方。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财产和离婚债务的认定和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由于其产权的关系,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和处理的, 但相关情况的认定还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来进行认定,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 进行办理。
  
  
  


·离婚判决赔偿款对方拒绝支付怎么办?
      离婚判决赔偿款对方拒绝支付怎么办? 离婚判决赔偿款对方拒绝支付怎么办? 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拒绝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民间借款怎样写借条
      借条是一份书面文件,表明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通常由债务人书面和签署,表明债务人已欠了债权人所指明的数额的债务。票据是指当某人或公众持有现金或物品,即借款棒时,写给对方的便条。从法律角度来看,借条是书面证据,显示债权人与债权之间的关系。它通常由债务人书面签字,表明债务人欠债务...


·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


·抵押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抵押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日常的生活当中,肯定您都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在经营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如果需要借款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可能会把自己的一些东西作为抵押,抵押给另一方,在抵押过程当中,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一般会写一个抵押借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债券之中公司债券为比较常见的债券。为了公司获取公司的发展获取资金,公司往往会使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以下我们就对不属于公...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一、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债权,债务人将获得抗辩权。那么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这是很多债权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欠条...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公司债券发行必须通过证监...


·有保证书没有借条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吗?
      有保证书没有借条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吗?可以的,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起诉的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怎么办?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怎么办?1、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首先是可以找到对方提供相应的借条,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欠款人。需要自注意的是,应在欠条过了还款期限后3年内起诉。2、欠来条过了还款日期仍然有效。3、起诉的同时,注意申请财产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