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一级残的赔偿有哪些种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一级残的赔偿有哪些种类?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5、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6、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7、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5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法定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法定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法定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法定赔偿系数。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10、后续治疗费:
  
  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11、康复费:
  
  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当先将受伤的当事人先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之后在根据交通警察的指导下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之所以进行认定,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责任的划分,防止其他的纠纷产生。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下六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
      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上遇到的交通事故时,在无过错责任下,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是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三者责任险则是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承担责任来理赔。因此两者有一定的区别。那么下面就来看看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根据《交强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的道路之上驾驶的...


·在道路上飙车有没有违法
      在道路上飙车有没有违法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误工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没有垫付误工费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


·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在线咨询 >众所周知,无论是怎样的
      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众所周知,无论是怎样的保险,在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先审查看是否在赔偿的范围内。不过保险不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


·第三方交易平台商标侵权有职责吗
      需要的,商标侵权需要第三方确认的证据,说明该证据不能独立使用,必须得到相应的证实,方可以成为有效证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