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第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第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 填写虚假信息 和 提供虚假材料 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 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 40条 41条 约定情形解除) 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进行求职的时候,都是有着学历方面的规定。所以就意味着学历,对于这个公司来说,选人用人是一套完整的标准,如果权力存在着造假的现象的话,那么公司一旦发现的话,肯定是需要进行严惩的。
  
  


·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再度主张侵权人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


·一、交通事故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农村居民...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 ...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肇事,就是行为人的驾驶行为违法了交通道路法规,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导致了一些严重后果的,比如人受伤,车子毁损等情况的,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交通肇事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很多行为人害怕 自己的行为对以后有很大的影响,所以都会写认错悔改书。那么关于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呢...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误工时间,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


·离婚房子车子都是男方买的给谁?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离婚时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签署协议,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离婚房子车子都是男方买的给谁?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车子都是男方买的给谁? 1、...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出了事故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结合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


·车牌丢失如何补办
      车牌补办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办理流程分别为一、线下办理到补办人所在地区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牌证。二、线上办理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选择车牌登记地,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