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付出一个月补偿金。3、如果是属于违法的,因而需求付出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4、公司还需付出未提早一个月告诉的代告诉金,为一个月薪酬。二、企业解雇职工补偿金相关法规: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对劳作者的经济补偿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的规则,拟定本方法。第二条 对劳作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许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的,以及拒不付出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薪酬酬劳的,除在规则的时刻内全额付出劳作者薪酬酬劳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薪酬酬劳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 用人单位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要在补足低于规范部分的一起,别的付出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 经劳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十二个月。作业时刻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规范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 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经劳作鉴定委员会承认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而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一起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薪酬的医疗补助费。患沉痾和绝症的还应添加医疗补助费,患沉痾的添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添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 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作业时刻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十二个月。第八条 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变化,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改变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作业时刻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出产经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有必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付出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作业的时刻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 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本方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薪酬核算规范是指企业正常出产情况下劳作者免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薪酬。用人单位根据本方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免除劳作合一起,劳作者的月平均薪酬低于企业月平均薪酬的,按企业月平均薪酬的规范付出。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本钱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则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在辞退员工之后如果是属于无故的行为,必定就会承担经济补偿的费用,而对于此费用的计算就要取决于劳动者实际的情况,如果在给予的时间用人单位拒绝的支付,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仲裁进行举报,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两种,包括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单位安排下加班,但加班毕竟都是利用自己休息休假的时间来工作,此时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话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2023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的话是除以每个月的具体的天数21.75天来进行,当然了,由于各个地方它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话,存在着显著差异,所以也不一样。国家规定的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进步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伴随而来,工程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而这些问题其实只要在生活中处事注意一点就可以避免一些问题,所以一些合同的签订是很重要的,这些合同签订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些问题,以下是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您可以...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社会上有很多地方还会继续雇佣退休的员工为自己服务,但经常会发生退休员工发生工伤时不知道怎么办?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用人单位用工之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涉及到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操作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严谨规范的合同、协议,规范项目各方的义务,同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在工作中,当我们完成一项工作后,是否达到标准可以通过需要审核检验。在有关的钢筋工程中,也是同样的流程。当完成钢筋工程项目后,就轮到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如此重要的一项的流程,那么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检查...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支付双倍工资,假如你干满1...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


·工伤职工去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只是工伤职工要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


·公司能否任意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也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安排员工加班,虽然由很多公司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并且这一般也认为是不违法的,但公司能否任意安排员工加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能否任意安排员工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