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对于返聘员工辞退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法对于返聘员工辞退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吗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同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三、如何做好辞退辞退前要公正。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公司方面的原因应当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日后重新欢迎员工回公司。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在本公司内为其寻找其他合适的岗位,或者推荐到其他公司工作。辞退的公正与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积极性。把工作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开除,会让员工的士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不出低谷。辞退时要公开。员工辞退应尽量及时公开辞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职员工的胡乱猜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辞退员工离开时应当尽量让他体面,领导出面如集同事为其开个送行会,在会上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总结。开送行会,不单是考虑被辞退人员,更重要的是向在职员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其集团花几年时间从知名公司聘请了一总经理,来的时候迎接场面非常隆重;而辞退时,公司高层私下通知不准管理人员参加送行会,并且在半月后才给各分公司下发了一个正式通知。尽管各分公司的管理者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该消息,但在这半月内,您纷纷猜测辞退总经理的原因,推测新任领导是谁,许多生产、营销工作几乎陷入瘫痪。该访华团这种处理方式,也让在职外聘管理人员感到极为不安。辞退后要热情。许多企业人走茶凉,对被辞退者枉加批评,把许多罪状统统安到被辞退者头上,总以为反正人都走了,背点黑锅也无所谓。其实不然,员工的眼睛是雪亮的,在职员工会对管理者的处理方式打分。辞退员工后,不但不应“人走茶凉”,而且应当与辞退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欢迎被辞退人员吃“回头草”。在节日打个电话给被辞退人员,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被辞退人员往往在离开公司后会对公司的管理、营销、生产等有更理性的建议和意见,而且一般对原公司都有一种怀旧情结,很乐意帮助原效力公司。关心被辞退员工不但能让企业得到实惠,更重要的是让在职员工有种归属感。因此,辞退员工不看“鸡”面看“猴”面,必须重视辞退技巧,不可莽撞行事。用人单位应积极的支付这类补偿金,如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举报这类违规的劳动用人单位,处罚这类违规的用人单位的主管人员。保护我国的社会劳动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3次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三次合同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其实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与义务的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看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其中最重要的依据,除此之外劳动关系还包括有一定的区别,那么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区别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


·企业可以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么?
      如果企业批准了员工提出的离职申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对方。那么企业中途反悔的话,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以么?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 一、对方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企业还可以撤销么? 依法解除劳动...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 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如果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是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了网络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按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员工续签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员工续签合同申请书怎么写?企业和员工的法律关系是由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更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可能造成的劳务纠纷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有相应期限的,在合同期限到期时企业和员工就将面临合同续签的问题,这个时候员工续签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