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素质,就不能不考虑要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产地标识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知识产权就是这样活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二、知识产权保护期是多久?
  
  1.专利权最长20年,期间随着权利人缴费终止而终止;
  
  2.商标权,自注册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10年到期可以续展10年(某种意义上讲可以理解成可终身有效,只要到期续展)。
  
  3.著作权,也叫版权,时间更长,分为多种权利。
  
  要知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较广,区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由于其特征的不同,在保护的手段和措施上面也应当有所差异化,同时随着现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保护的眼光也要从传统的方式逐步转变到互联网 上面。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允许对专利进行多个优先权的授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对权利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后者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


·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知识产权中,是由专利的。对于这项专利,产权所有者可以进行转让,申请专利的人支付专利费用,还要签订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来证明所得的专利合法。那么,我们在签订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关于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吧。 ...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1.在我国,对于其他人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完成创作之后就可以对作品申请相关的著作权,一旦著作人拥有了法律上面认定的著作权,其他人就要尊重该著作人的作品,如果没有经过该著作人的同意和批准,使用了其他一些非法的手段对著作人的作品进行了侵犯,就会构成法律上面所说的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要承担...


·商标侵权行为风险预警机制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风险预警机制有哪些?1、第一,建立商标侵权数据库,检索并收集侵权近似商标,确认这些近似商标是否已获得授权,如果已获得授权可以提出无效申请,如果未经过注册,尽可能的申请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保护或者在公示期的商标提出异议使其不能获得授权,就是一种防御性商标体系2、第二,提...


·专利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专利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商标到期后还未满六个月的,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就属于抢注。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不一定侵犯专利权。如果...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


·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想获得专利权,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进行专利申请。此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需要一步一步的来申请办理。那么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