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双方另有约定按份共有外,应当认定是共同共有。因此当夫妻之间从未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其在婚内所得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不得擅自处理。而考察财产处分行为是否为单方民事行为,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项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而处理夫妻财产明显违反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两类:
  (1)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指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但不需相对人承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民事行为的撤销、债务的免除、追认代理权等。
  (2)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指无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立遗嘱、刊登悬赏广告、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此类单方民事行为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生效。
   二、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在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时,如一方不知情且未取得一方同意,其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我国司法实践中意见多赞同不是,如不涉及善意取得,此行为因为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也属于无效行为,当事人在遇到此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早固定证据,向法院起诉,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失。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额,以下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和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来讲,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起诉离婚的前提准备工作就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母的任何一方,另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子女抚养费,如果法院所判的子女抚养费不够子女的日常开销,可以双方协议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那么可以以子女为原告申请诉讼,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应该增加抚养费,要求对方在之前所给的抚养费再增加一些抚养费。未成...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首先行政赔偿主要是区别于刑事责任以外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行政拘留、过度执法、财产冻结、资金处罚等非刑事责任的事项。刑事赔偿相对...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内出轨的,此时如果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才会说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面。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清楚此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接下来,我们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重婚罪却破坏了这种规则,它指已有配偶的人却在婚姻之外与他人二次建立了婚姻关系,因此法律会对此给予相应处罚。然而许多人却分不清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释。“不告不理”不是法律的语言,而是通常群众对于民事案件通俗的用语。人...


·离婚时,小孩已满2周岁的,法院怎么判?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也可能触犯刑...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已开两家超市可以通过向外界介绍自己的公司规模以吸纳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东协议。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